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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7-02_H/2015-0609025
  • 分    类:部门领导
  • 发布机构:公安局
  • 发文日期:2017-09-25 09:44
  • 名    称:市公安局局长 曹幼松
  • 文    号:

市公安局局长 曹幼松

2017-09-25 09:44发布机构: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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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曹幼松

主管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联系市法院、检察院。承担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责目标:

(一)根据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结合本市实际,研究、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督促贯彻执行。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和参与对危害国内安全案件和刑事犯罪、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协调处置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骚乱事件。

(四)组织、参与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管理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市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六)组织实施消防管理及监督,落实消防法规的各项措施。

(七)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保证道路畅通,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八)指导、监督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其保卫组织和经济民警队伍建设。

(九)指导、监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十)负责依法承担执行刑罚和监外执行的罪犯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管理工作。

(十一)检查、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十二)组织实施来麻城视察、考察、参观、访问的中央、省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禁毒缉毒工作,承办本市毒品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全市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管理工作。

(十五)保障全市公安后勤装备的落实。

(十六)领导和建设全市公安消防部队。

(十七)制定全市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公安宣传工作计划和措施,并检查、督促落实。

(十八)研究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组织并实施警务督察工作;查处、督办违纪案件。

(十九)领导林业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二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系电话:0713-2993410

单位地址:麻城市金桥大道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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