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曹幼松
主管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联系市法院、检察院。承担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责目标:
(一)根据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结合本市实际,研究、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督促贯彻执行。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和参与对危害国内安全案件和刑事犯罪、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协调处置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骚乱事件。
(四)组织、参与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管理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市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六)组织实施消防管理及监督,落实消防法规的各项措施。
(七)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保证道路畅通,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八)指导、监督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其保卫组织和经济民警队伍建设。
(九)指导、监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十)负责依法承担执行刑罚和监外执行的罪犯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管理工作。
(十一)检查、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十二)组织实施来麻城视察、考察、参观、访问的中央、省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禁毒缉毒工作,承办本市毒品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全市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管理工作。
(十五)保障全市公安后勤装备的落实。
(十六)领导和建设全市公安消防部队。
(十七)制定全市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公安宣传工作计划和措施,并检查、督促落实。
(十八)研究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组织并实施警务督察工作;查处、督办违纪案件。
(十九)领导林业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二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系电话:0713-2993410
单位地址:麻城市金桥大道2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