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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19-06_A/2015-0614002
  • 分    类:部门领导
  • 发布机构:农业局
  • 发文日期:2015-06-14 17:42
  • 名    称:市农业局局长 项行政
  • 文    号:

市农业局局长 项行政

2015-06-14 17:42发布机构: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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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项行政

主管工作:主管麻城市农业局全面工作。

责任目标:

(一)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农业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组织起草种植业、畜牧业等农业各产业的地方性规章;监督执行有关农业法规。

(三)研究制订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组织协调“菜蓝子”工程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四)组织农业资源开发利用以及生态农业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场、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五)制定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负责农广校工作。

(六)监督实施农业各产业技术标准;负责农业各产业产品、绿色食品及农村生产生活节能产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负责种子、种苗、种畜禽、饲料、肥料、农膜、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登记、检测、鉴定和执法监督工作。

(七)起草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地方性规章,制定有关标准;组织、监督对市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八)管理全市农业涉外事务,承办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事项。

(九)管理局属单位的工作;监督市直农业系统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经济发展服务。

(十)按照分工,做好禁毒的有关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13-2950429

单位地址:湖北省麻城市金桥大道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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