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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11257215-06_A/2017-0927001
  • 分    类:部门领导
  • 发布机构:水产局
  • 发文日期:2017-09-27 09:39
  • 名    称:市水产局局长 李建华
  • 文    号:

市水产局局长 李建华

2017-09-27 09:39发布机构:水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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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李建华

主管工作:主管麻城市水产局全面工作

主要职责为:

(一)制定渔业发展规划。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渔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本市水产业发展政策,编制全市渔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市渔业产业体系建设和宏观布局。

(二)负责渔业行业管理。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健康养殖和产业化经营,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休闲渔业和渔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收集和发布渔情信息,编报渔业经济统计报表。

(三)实施渔业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并监督执行,维护渔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和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保障渔民合法权益。

(四)组织和建设重大水产业建设项目、负责全市水产业项目规划编制及项目的立项、论证、审报工作,并对水产业建设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五)养护水生生物资源,制定渔业水域保护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增殖放流实施;组织涉渔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水产种质资源的保护与管理。

(六)推广应用渔业科技。制定渔业科研、技术推广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产科研、水产技术交流和水产技术推广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水产科技创新工作;指导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七)监管水产品质量安全,负责渔业标准化和质量安全管理及水生动植物防疫工作,指导渔业安全生产,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负责水产苗种繁育体系、水产养殖病害防控体系、渔业环境和水产品检验检疫体系的建设与管理。负责渔用饲料、渔药的质量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产品市场准入的审批工作。

(八)负责渔政执法监督工作。核发渔业管理合法证件;承办渔事案件的处理和行政复议,监督检查渔业水域环境保护及渔港、渔船管理的法律、法规的执行,维护水上安全。

(九)负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13-2963259

单位地址:麻城市工业路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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