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徐复元
主管工作:主管麻城市民政局全面工作
责任目标:
(一)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订民政事业发展战略规划,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拟定民政工作地方性规章和政策性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制定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指导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审批和资金发放。
(三)负责制定和实施社区工作及社区建设方针政策,指导和推动社区建设服务社会化发展。
(四)负责组织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运营。
(五)负责民间组织、民办非企业和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指导全市民间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促进公益事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六)负责全市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优抚法规和政策,指导烈士陵园、军供站、光荣院的建设与管理。
(七)负责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落实安置法规和政策,指导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和职业技能培训。
(八)负责组织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指导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组织指导退役士兵再就业技能培训。协调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建设和管理。
(九)负责协调组织全市抗灾、救灾以及灾情查核、发布工作,指导安置灾民,负责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和分配并监督使用;负责救灾物资储备和发放工作。
(十)负责指导全市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及村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推进村务公开。
(十一)负责指导、审核全市乡镇行政建制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变更、政府驻地迁移以及乡镇行政区划名称、其他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组织行政区域勘察、报批。
(十二)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姻习俗改革。
(十三)负责制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落实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政策,制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组织落实惠民殡葬政策,贯彻实施殡葬法规,指导丧葬用品市场及公墓管理,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管理。
(十五)负责指导开展全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使用本级福彩公益资金,组织开展助残、助孤、助医、助学、助老等公益性活动。
(十六)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管理。
(十七)办理上级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13-2992191
单位地址:麻城市金桥大道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