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毕生
湖北麻城《都碑记》的发现不仅为历史上是否存在麻城县孝感乡的问题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其中还有令人兴奋的发现。
《都碑记》说:“去城东南七里,有乡碑,石磨当路,云是古之孝感乡都”。凌礼潮先生考察后证实,这个孝感乡都在“现在鼓楼街道办事处的沈家庄”(凌礼潮《邹知新孝感乡[都碑记]考释》)。麻城市方志办承办的《移民圣地——麻城孝感乡》一书中,在所附《明初麻城四乡区划图》中看到:“沈家庄”在太平乡辖区内。另外从民国四川《简阳县志·氏族志》中见到该县毛家场(现为福田)毛姓入川祖文明公就是于洪武二年由“湖广麻城县孝感乡五老山”迁蜀。“五老山”即“五脑山”,位于仙居乡境内。在入川的麻城籍移民族谱中也有同样现象,如迁出地为“麻城县孝感乡凤凰山”,“麻城县孝感乡狮子岩”、“麻城县孝感乡大松树”等属太平乡,“麻城县孝感狮子岩”、“麻城县孝感乡大石板”等属亭川乡(选自苏东来《民间族谱与“麻城孝感乡”的记忆》)。凌礼潮先生也发现这个问题,初步认为是“本县移民冒籍孝感乡”。我认为这个问题不单纯是一个冒籍问题,而是对某一个历史事实的发现。
麻城市有关单位编辑的《麻城文史》创刊号所载凌礼潮先生的文章中,给我们出示了一幅《麻邑四乡坛域图》。该图内容表明了“麻邑四乡”为亭川、太平、仙女、孝感四乡。我们都知道准确的是明朝成化八年之前和唐宋时麻城县都有分四乡的记载,惟独没有发现元朝有麻城分四乡之说。至于该图中有仙女乡而无仙居乡原因也好解释。“坛域图”三字表明此图属宗教范畴,此图应为一件宗教活动用品。古人特别迷信,普遍认为人亡故后要投胎转世,其前提是亡人的灵魂必须回到祖籍地。人死后在阴间将被洗脑,让其忘掉活着时的一切记忆,人死后拿着这张图将会提示亡人的回乡之路,这就是平常所说的“冥途路引”的附件。失去了路引的亡魂找不着回家的方向,将会变成孤魂野鬼,不得投身。从这个宗教意义上讲,这个“仙女乡”确实在麻城历史上真真正正地存在过。明初虽分四乡,但无“仙女乡”,有一个仙居乡。“女”字与“居”字因韵母相同而发音相近,估计在明初口传将“女”字异为“居”字,或某种原因改成了“居”字。
在现已知的史料中却无元代麻城分四乡之说。原因应与元朝的政府机构设置有很大关系。《元史·百官》中说:“元太祖起自朔上,统有甚众,部落野处,非有城郭之制,国俗淳厚,非有庶事之繁,惟以万户统军旅,以断事官治政刑,任用者不过一二亲贵重臣耳。……草创之初,固事暇为经久之规矣”。元朝统一中原后虽然实施了一些改进,但政府机构的设置仍沿袭了那“朔上”的“经久之规”。以至《元史》的编者也不得不哀叹“大抵元之建官,繁简因乎时,得失系乎人,故取简牍所载,而论次之”。可见元朝统治者的政府机构设置要比汉族统治者的要简单得多了。元朝统治的汉族地区,官员按草原民族的文化习惯,强占民田为牧场,汉人不是为僧为奴,就是逃亡它乡。元代麻城属黄州路,为河南江北行中书省辖,仅见麻城县建制。根据以上历史事实,很难说元代麻城县下面有四乡之分。在元代,由于原四乡中的太平、仙女、亭川三个乡属高山(深丘)地区,人口本来就比平原少,也不适合游牧生活。因而统治者及依附他们僧、奴及自由民,多居于沖积平原上的孝感乡,久而久之人们遗忘了麻城除孝感乡以外的三个乡的存在。就像明成化八年省去孝感乡以后,随着时间的流失,人们忘记了历史上麻城有过孝感乡一样,在元代中后期人们记忆中只有麻城孝感乡了。《都碑记》开篇继续说:“昔麻府邑存四乡,独孝感乡有遗碑,耆老谓之世宝也”。后又说“名乡尔,岂可独忘此乡乎”。其中两个“独”字无疑更加证明这个问题的存在。这就是元末至明初从麻城出走的任何一位移民只称自己的祖籍是麻城或麻城孝感乡而无其他三乡的根本原因了。
《都碑记》还说:“往椟曰,当洪武初,太祖定迁民之策,迁诏至公署,县堂徙治磨子场”。洪武初朱元璋确实有很多次移民的旨示。那么到达麻城的“迁民之策”,的内容有哪些呢?从这段文字叙述来看,发现适合麻城县的“迁民之策”却与其他的地方有所不同。“迁诏至公署,县堂徙治磨子场”,由于此前麻城并未发生足以毁灭县城的兵灾、火灾和水灾,公署此时应还很完好地存在,反倒是磨子场“多逢回禄”。即使为了方便移民办理手续,也没有必要大动干戈将“县堂徙治磨子场”,但这确实是朱元璋“迁诏”的一个内容,为什么“迁诏”明令要将县城迁徙呢?原因很简单,我们知道红巾军曾对朱元璋形成过极大的威胁,麻城又是红巾军的根据地之一,作为封建统治者朱元璋不可能不考虑到麻城县城在红巾军人士心里的地位,徙治麻城县堂其目的就是要清除可能造反的隐患、磨灭人们的造反意识。洪武四年明升投降后被封为“归义侯”,结果第三年就将明升迁徙到高丽的事实,说明朱元璋应该感觉到了这个造反意识的存在。清康熙《麻城县志》说:“成化八年,以户口消耗”,“复并孝感乡入仙居”。其实“户口消耗”也不是单指孝感乡,而应包括其他三乡。因而以“户口消耗”省去孝感乡不应成为理由。孝感乡是名乡(孝乡)、古乡、宽乡,将这样一个位四乡“宗正”的富乡并入仙居这个山乡,狭乡,不是很反常吗?“复并孝感入仙居”仍是政治上的原因。同样,嘉靖四十二年又割太平、仙居部分土地另成新县这也可以看成是“迁民之策”的延续。
朱元璋在麻城的“迁民之策”实施的结果怎样呢?我们知道同时实施的“江西填湖广”,在湖南结果是很好的,在很多移民族谱中我们看道,移民在湖南都很安分守纪、安居乐业,明代此处并未发生过大规模自由迁徙的情况。在麻城实施的效果却很差,正如《明史·食货》中所说:“太祖当兵燹之后,户口极盛,其后承平日久,反不及焉”。元末的农民起义一呼百应,人口自然极盛,承平之后部分地区人口也会增加。在麻城地区,虽承平日久,但由于朱元璋实施了独有的苛政,成了一个是非之地。实际情况是很多江西移民到达麻城后只是“侨居”于此,当时的官员也不得不承认:“江右之人群于荆湖,既不供江右公家之役,而荆湖之官府亦不得以役之”(《明经世文编》丘壑“江右民迁荆湖议”)。江右无生存条件、麻城又存苛政,移民只得选择“侨居”于此而不落籍,并且随时都可能抽身离开,再次迁徙。总之,由于明政府的麻城特殊的“迁民之策”,形成了走了的人不回来,来了的人又留不住的局面。所以人们称此时期的麻城是移民“中转站”。
走了的人不回来,来了的人又留不住。这些人会到哪去了呢?从麻城走出的人群他们最终希望能到朱元璋曾善待过麻城籍移民的四川。很多人也都相信他们确实是来到了四川。从民国四川《简阳县志·氏族志》的数据统计(见舒毕生著《从民国简阳县志·氏族志>及田野考察中看麻城现象》)中发现,洪武四年后未曾有过大规模麻城籍移民涌入四川的迹象,同时在四川其他地方志中也未发现这种迹象,如四川《宣汉县志》记载了35支由麻城出走的移民,其中元末明初的就有27支,其余8支也是在不同时期分别入籍宣汉的。结论就是大约在洪武四年后从麻城出走的移民绝大多数人没有到达四川。没有到达四川的原因是朱明王朝不可能也不允许两个地方具有造反经历的麻城籍移民汇合在一起,形成潜在的隐患。政府必定采取了各种措施阻止这批移民的入川行动。
从麻城出走的移民主要选择川、陕、鄂三省交界处陆路入川。这里山高林密,道路崎险,虽然难以行进,但相比走官马大道更容易隐蔽入川。清人严如熤在《三省边防备览·策略》中之证实,“往时荆襄流民蔓延川东者必先聚于此,以次转而西”的事实。应是由于官方的防守,仅有少数移民才能最终进入四川。绝大多数人进又进不得,退又不愿退回原籍,始终在此徘徊,最终与他处的移民汇合成令明政府头痛的荆襄流民队伍。明左副都御史原杰给朝廷的奏疏中说明了当时的情况,流民当时总数有四十三万人之多,皆因原籍“粮差浩繁及畏罪”而从湖广、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江西及四川流窜至此(《明经世文编》)。原杰所说的“畏罪”应是除犯有民事和刑事的人以外,还应包含对明王朝统治极为不满的人。麻城出走的移民也正是因“粮差浩繁及畏罪”的原因而出走。这批从麻城出走的移民大多数加入了荆襄流民的队伍,最终没有到达四川。
(舒毕生四川客家研究中心理事,成都龙江路小学分校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