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 索 引 号:011255383-03_F/2018-0607001
  • 分    类:麻政发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18-06-07 14:59
  • 名    称: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 文    号:麻政发〔2018〕8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2018-06-07 14:59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浏览字号

麻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龟峰山风景区管理处,浮桥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8〕5号)《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黄政发〔2018〕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全市必须坚决按照国务院和省、黄冈市的统一部署执行。通过经济普查,有利于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有利于全面准确反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对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机制,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促进我市建成大别山区域性中心城市和省级重要增长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省、黄冈市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开展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抓好普查各项工作。

二、普查工作任务

此次普查主要是全面调查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等。

普查对象为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具体范围按国家通知要求和普查方案执行。

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能源消费、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三、抓好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麻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普查组织与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市统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协作联动。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时间跨度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对照普查分工安排,建立普查领导责任机制和业务指导包片包干机制,做到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合力做好普查工作。掌握普查对象有关普查资料的相关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的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银行、证券、保险、铁路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统一要求,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的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各乡镇办区园场、村(社区)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三)把握关键环节。普查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全面周密、切实可行的普查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宣传动员、单位清查、普查登记、质量控制、资料开发等工作。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与要求。要选调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有普查工作经验的同志参加普查日常工作。要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全面推广应用电子签名,创新普查方式方法。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对普查各个环节实行严格质量控制,确保数据质量。

(四)依法规范普查。从事经济普查的所有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规定,依法规范开展普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对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五)落实经费保障。要将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对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障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普查机构要加强对普查经费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精打细算、节俭办事。

麻城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2日

附件

麻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人员名单

组 长:冯 向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刘晓朝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余仕泉 市统计局局长

邓其新 国家统计局麻城调查队队长

肖裕明 市发改局局长

徐在席 市财政局局长

张卫伟 市网信办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由市金融办、市委政法委、市直机关工委、市编办、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卫计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资局、市体育局、市水产局、市供销联社、市农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邮政公司、人行市支行、市铁路办、市房管局、市农办、市统计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