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信 人:彭某
来信时间:2018-02-01
主要诉求:请问:(1)2016年退休,职业年金已经缴纳,退休时按照老人老办法计算退休费,职业年金并没有考虑进来。但是职业年金有职业年金的管理办法,如何能体现出已缴纳的年金。如果不考虑,那职业年金岂不是白交了?(2)65年以前的中人,按照现在的计算办法,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不需要缴纳年金。该退休人员是参公单位人员。是退休人员不理解,而我不能从政策角度解释,所以咨询。多谢。
承办单位: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2018-02-02
处理意见:一、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起,在职人员都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二、十年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其养老金计发实行新、老办法对比,老办法与职业年金没关系,新办法将职业年金纳入了计发范围。